星际猎人
太极阴阳鱼 · 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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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信息
试读内容
1 第1章、任务
万兽星球,距离母星球50.78光年,无名荒原,时值正午。
烈日如火,炙烤着大地。
正是一日中温度最高之时,地面温度高达56.8℃,李居胥趴在乱石之间一动不动,衣服早已湿透,他的心却如坠冰窖,汗毛倒竖。距离眼睛不到三厘米的地方,一条土黄色的蛇正缓缓游过,分叉的蛇信吞吐,发出细微的声音。
咝咝——
头部呈三角形,尾巴浅白色,通体花纹细碎,带着铁锈色,背鳞的一部分为黄绿色,成团聚集,形成地衣状斑,左右地衣状斑在背中线相接,形成完整竖纹。
荒原烧铜头,蛇亚目蝰蛇科下的一个有毒蛇种,剧毒,一滴毒液可杀死12名成年男性,被咬后瞬间全身僵硬,3秒口吐白沫,5秒意识模糊,再厉害的人也扛不过10秒。荒原烧铜头最长可达4.5米,极具攻击性,眼前这一条,长度接近3.8米。
毒蛇从NC-22狙击枪上游过,李居胥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豆大的汗水从额头滑落,盐分刺痛眼睛,他宛若未觉,一眨不眨。荒原烧铜头的腹部触碰到脸颊的一瞬间,一股冰凉传递过来,那一刻,李居胥清晰地看见手臂上冒起了鸡皮疙瘩。心跳在刹那的静止后,跳动如雷,荒原烧铜头似乎感应到了什么,突然停下。
一瞬间,李居胥全身的肌肉紧绷,以极大的毅力控制身体保持静止状态,连眉毛都没有颤抖一下,几秒钟的时间,他仿佛过去了几个世纪,也就在这个时候,瞄准镜里,目标人物出现了。
轰鸣声由远而近,那是一辆295战地摩托车,蓝色车身,速度超过85km/h,在荒野上扬起一条灰尘带。
骑手带着头盔,看不见面貌,不过,这并不重要,李居胥的任务是杀死骑手,抢了对方的背包,至于背包里的东西是什么,骑手是谁?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按照要求上缴背包即可,这是规矩。
回聚集地的路有很多,这条是最平坦的,李居胥的眼睛盯着摩托车,注意力却在荒原烧铜头上,以摩托车的速度,再过10秒就会到达转弯的位置,以荒野的路况,骑手必须减速,那是他狙击的最佳时机。
8秒后,摩托车开始减速,骑手以50km/h的速度过弯,一切都如同他预想的一样,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荒原烧铜头。
角度、光线、风速、气压……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此时开枪,十拿九稳,他甚至设想过战地摩托车翻滚的动作,一切都因为荒原烧铜头戛然而止。右手食指早已经停留在扳机上,只要一使劲,任务就完成了,50万就到手了,可是,他不敢。
李居胥心急如焚,却没有任何办法,如此距离,如此姿势,他对上荒原烧铜头没有一丝胜算。摩托车已经过了弯开始提速,骑手一定是个疯狂之人,速度直接蹿到了100km/h以上,巨大的轰鸣声传出好远。
荒原烧铜头被轰鸣声惊扰,有些暴躁不安,咝咝的声音尖锐无比,李居胥心惊胆战,死死盯着荒原烧铜头随时准备拼命,好在,荒原烧铜头并未察觉到什么,三角形的脑袋缓缓放低,重新游动起来,穿过岩石的缝隙,在数十米外一块巨石下停下,荒原烧铜头经过的地方,杂草被压出一条淡淡的痕迹。巨石两米多高,形状不规则,阻挡了烈日,底部的温度相对较低,荒原烧铜头盘成一团,在此地休息。
李居胥一口气缓缓呼出,松弛下来后,只觉肌肉酸软,竟有种虚脱之感,不过,他却没有时间休息,他还惦记着任务,任务如果失败,不仅拿不到佣金,坏了名声,2万押金也会被没收,那可是他全部的身家。
摩托车已经只剩下拳头大小的一个黑点了,距离大约2100m。李居胥深吸一口气,眼神在一瞬间变得凌厉无匹,整个人如同发现了猎物的豹子,斗志昂扬,别无他法,只能拼一把。
NC-22狙击枪又叫红卫单兵狙击步枪,枪重13.10kg,全长155.87mm,枪管长748.7mm,枪管缠距392mm,全枪高244mm,扳机力1.8kg(可调整)。口径12.7mm,弹夹容量11发,分解长度966.1mm,瞄准装置k2式光学瞄准镜,有效射程1500米。
目标已经超出了有效射程,不过,并未超出最大射程,还是有机会的。如果是一般的狙击手,只能是瞎猫碰耗子了,李居胥不一样,他天生视力就比一般人要好,仿佛就是为了吃狙击手这碗饭而生的。
精神高度集中,目光仿佛无限延伸,黑点逐渐清晰起来,骑手穿的是皮裤,还是大红色的,真是骚包。
机会稍纵即逝,心灵进入最平和状态,如月照古井,倒影如镜,李居胥即将扣动扳机时候,忽然闪过一丝不忍,枪口向下移动了微不可查是一丝丝。
砰——
震耳欲聋的枪响在旷野传播,李居胥跳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抱着NC-22狙击枪狂奔,边上的油纸袋上还有两颗巧克力都无暇收起来,这对向来节俭的他来说简直不可能发生。几乎在他蹿出去的时候,余光瞥见一道影子从乱石间激射而来,那速度,飞一般。
荒原烧铜头,枪声把它惊扰了,直接弹射过来,数十米的距离,眨眼就到了,但凡他慢一秒,便再也起不来了。荒原烧铜头在他狙击的点位上落下,身体缩成极限,再次弹射而出,宛如满月的弓,那种张力,让人胆寒。
李居胥快速一个翻滚,避开了荒原烧铜头的闪电一咬,然而下一秒,他的眼珠子猛地暴睁,荒原烧铜头在半空中转身,完全无视星球引力,射向他的脖子,近距离下,他清楚地看见蛇口张开,简直能塞下去一只成年人拳头,弯曲的獠牙雪白无比。
生死存亡,李居胥反而冷静下来了,右手一挥,苦练多年的飞牌技术展现,扑克牌宛如一抹闪电掠过,血光乍现,扑克牌竟然把荒原烧铜头蛇信的一条分叉给切割下来,荒原烧铜头不知道是吃痛还是受惊,三角头颅猛地后缩。
李居胥又是一个翻滚,起身时候双脚猛地一蹬,身体如出膛炮弹射出六米多远,前面是三米多高的落差,他右手撑地,借力向前空翻一周,轻松落地,猛地加速,双脚如车轮,快于奔马,百忙之中,他回头看了一眼,心中暗骂一声。
“真球!”
荒原烧铜头已经滑下了三米落差,快速游过来,穷追不舍。
“也没听说荒原烧铜头的报复心这么强吧?不就是打扰了睡觉吗?至于吗!”李居胥心中无语至极,不过,却没有那么担心了,短距离爆发,他比不上荒原烧铜头,可是,进入直线冲刺状态,他自认为不惧一条蛇,距离已经拉开了,就算荒原烧铜头长四只脚,他也不惧,况且,冲刺之后就是马拉松了,蛇的耐力是不可能比得上人类的,嗯,冬眠不算。
知道荒原烧铜头追不上,他才有时间关注战地摩托车。
2 第2章、美女
苦练的枪法没有辜负他,加上那一丝丝摸不着看不见的幸运,他精准击中了超过2100m之外的目标,还是移动靶。如此远的距离,再顶级的狙击手都不敢保证百分之百能射中,除了技术,只能靠运气了。
战地摩托车倒在沙地上,通过地上翻滚的痕迹可以知道摔得不轻,摩托车没有爆炸也没有起火,质量相当过硬。
骑手躺在距离摩托车大约17米的位置,李居胥心中闪过一丝不忍,摔出这么远的距离,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可能了。他与骑手无冤无仇,他只是拿钱办事,他甚至连目标是谁,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
很快,他赶到了现场,沙地上,摩托车翻滚和滑行的痕迹长达五十多米,到处是散落的摩托车零件,场面惨烈。战地摩托车的发动机上一个弹孔,不过,战地摩托车真正翻滚的原因是子弹附带的强大冲击力,别说超过100km/h的速度,纵然是60km/h的速度,被狙击弹射中也没人能稳住车身,翻滚是必然的。
车头严重变形,三个仪盘表碎了两个,大灯全碎,转向灯的外壳碎了,右转向灯一闪一闪,还亮着呢,后轮没事,前轮有些扭曲,地上一滩机油。
李居胥只扫了一眼就没有关注战地摩托车了,他来到骑手身后。这才发现骑手竟然是个女人,身材火爆,即使缩成一团依然能看出前凸后翘的完美曲线,臀部、大腿、后背大面积擦伤,鲜血与雪白的肌肤形成强烈的对比,触目惊心。
左臂扭曲成不规则的形状,右手压在下面,头盔的面罩碎了一个洞。透过窟窿眼,李居胥看见了一张美到惨绝人寰的脸,五官精致的仿佛是最伟大的雕刻师精雕细琢的作品,眼睛、鼻子、嘴巴无不美到极致,找不出半点瑕疵,一瞬间,他涌起强烈的罪恶感。
竟然对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开枪,他还是人吗?随即如释重负,心中升起一股喜悦、庆幸还有后怕,女子长长的睫毛颤抖了几下,眉宇间露出痛苦,没死,还活着!
他赶紧蹲下,想查看女子的情况,还有没有救治的可能,就在手指触碰到头盔的时候,突然升起一股警兆,仿佛毒蛇攀上了后背,他闻到了浓烈的死亡的味道,没有一丝犹豫,他闪电出手。
抓住女子折断的左臂猛力一扭,女子浑身一颤,藏在身下的枪口颤抖了一下,子弹擦着他的大腿掠过,那强烈的灼热感让他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他整个人压了下去,利用自身的重量遏制女子的挣扎,同时闪电抓住了女子的右手,让她的第二枪打空。
李居胥想夺枪,但是与女子角力的一瞬间发现了一件令他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女子的力量远远超过了他,他不仅没能夺下手枪,反而被女子钳住了左手。他是一个男人,状态完好,女子状态虚弱,夺枪对他来说本应十拿九稳,却被反制,他心中涌起巨浪,知道惹上大麻烦了,女子必然大有来头。
通过力量对比判断,女子应该是服用了二级力量药剂,能买到二级药剂的人,非富即贵。难怪发布任务的东家明明自己有顶级的狙击手不用,却找他一个外人,分明就是知道女人的厉害,却没有一点提醒,或许东家在发布任务时候,就没想过他能成功,他就是一颗棋子。一瞬间,他想到了很多,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眼中闪过一抹狠辣。
右手使劲一扯,骨骼折断的声音响起,女子本就变形的手臂完全变成麻花,女子浑身一抖,再也压抑不住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身体猛地软下来。右手放松的一刹那,被李居胥夺走了枪,李居胥把枪丢到十几米外,顺势向下一摸,手上多了一把匕首和一排银光闪闪的针。他还不放心,趁着女子现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把她全身摸索了一个遍,确定没有其他物品,才解下背包,捡起手枪离开。
“等等——”女子疼的声音都颤抖着,却丝毫无损婉转悦耳,动听无比。李居胥没有理会,他不确定这样做对不对,但是他下不了手,他承认被这张脸折服了,换成是一个丑八怪,早就一颗子弹下去了。
“你成了别人的弃子,这样回去,必死无疑!”女子的额头冒汗,语气却是冷静无比,因为她掌握了李居胥所不知道的信息。
李居胥还是没有理会,他认可女子的前半句话,但是他不认为自己会死,他15岁就出道闯荡万兽星球,做猎人快三年了,如何自保还是有经验的。
“你不是专业的杀手,你是为了钱接的任务吧?你的报酬多少,我翻倍给你!”女子有些着急了,口不择言。
“你怎么付钱给我?”李居胥猛然转身,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女子忍着疼痛坐起来,闻言出现刹那的惊愕,马上反应过来,道:“我如何能相信你不出尔反尔?”
“你还有选择吗?”李居胥面无表情。女子眼中出现犹豫,难以抉择。
“你的时间不多了!”李居胥提醒。
女子咬牙起身,一瘸一拐走到摩托车边上,也不知道她在哪里按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暗格。油箱竟然有两格,其中一格塞满了金币。
“我们现在是合作伙伴!”李居胥把手枪丢还给了女子,他取出一个袋子,把金币都装了进去,足有两百多枚,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带着这么多金币到处跑。
“你不怕我杀了你?”女子盯着李居胥的后背,手枪几度举起,最终还是放弃了。
“我死了,你只会死得更快,我们俩联手,你还有一线活下去的可能,我的命不值钱,你的命,很值钱。”李居胥把装满金币的袋子塞入怀中,拉上拉链,才伸出右手。
摊开手掌,黄灿灿的一把子弹,原来弹夹内的子弹早就被他卸下来了。
“你先说说你知道的信息?”女子若无其事接过所有的子弹。
“来不及了,快跑!”李居胥说完,拔腿就跑,女子刚认为李居胥不讲武德,拿了钱就跑,马上就知道自己错了。
噗——
脚下多了一个弹孔,冒出的白气带着一丝灼热,她一声不吭,跟着李居胥狂奔。
方圆两百米内一马平川没有任何遮挡的东西,只有两百米外有一处乱石堆。敌人在2500米之外,李居胥知道,雇主既然派了人来杀人灭口,必然是顶级狙击手,不会随随便便派一个弱者,但是如此远的距离,想要命中,运气很重要,狙击手在赌运气,他也是赌运气。
连续两枪落空,他心中没有喜悦,反而焦急不已,竟然是两个狙击手,雇主还真是看得起他。他正想看看女子的情况,身边影子一冲而过,红色的屁股是如此的显眼,完美地勾勒出了优美的曲线。
女子的腰是真纤细,真不敢相信,如此细腰能爆发出如此惊人的力量,刚才争夺手枪时候,他压在对方身上,角力的地方可不仅仅是手上,他一双脚剪住了女子,同时腰部紧贴,深深地感受到了女子的力量,如果不是捏住了女子折断的左臂,他很有可能已经被女子甩出去了。
距离乱石还有20米的时候,女子消失在一块一米多高的岩石后面,一颗子弹擦着岩石边缘掠过,溅射出一蓬碎石子,接着,李居胥就听见子弹追在屁股后面的声音,两个狙击手失去了女子这个目标,火力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女子受伤,起步晚,速度依然吊打他,李居胥又惊又惧,这次真是惹了不该惹的人,这单外快太草率了。如果女子不受伤,状态完好,正面对决的话,女子应该三秒就能杀了他。
他的运气占了上风,子弹从头顶掠过时候,他冲到了岩石后面,虽然只有半米高,但是足够的厚实,暂时不用担心狙击手的威胁了。
“目前发现8个敌人,其中狙击手2人,位置不明,机枪两挺,火箭筒一门,其他武器3人,正朝着我们快速靠近,如果不能率先解决火箭筒,我们将会很麻烦。”女子手上拿着一块玻璃碎片,应该是摩托车后视镜的碎片,几秒钟的时间,就摸清了敌人的情况,战斗素质一流。
“火箭弹的有效射程400m,最大射程1000m,我在1000米的时候解决他。”李居胥靠着岩石上,默默地调整呼吸的节奏,双手抱着NC-22狙击枪,他是闭着眼睛的,没有观看敌人的情况,却有种不容置疑的自信,仿佛说出去的话,就一定能做到。
“两个狙击手你准备怎么解决?”女子问。
“你招惹的究竟是什么人?或者说,究竟什么人要杀你?”李居胥没有回答,反而问起了其他的情况。
“你最好不要知道。”女子不愿意说。
“你应该清楚有人要杀你,既然如此,为什么一个人出现,你是不是还有后手?”李居胥问。
“不要心存侥幸,只有我一个人。”女子语气很干脆。
“如果我是要杀你的人,对你又足够了解的话,我会派人两头堵。”李居胥的话刚说完,女子的脸色就变了,低沉的轰鸣声传来,是战车,从前方快速靠近。
这个时候出现一辆战车,傻子都能猜到不会是恰好经过的路人。
3 第3章、反杀(上)
女子连说乌鸦嘴的心情都没了,前后路堵死,只能拼死一搏。现在的情况却是这一片乱石的面积太小,石头的高度也不够,两人连拼命的本钱都十分有限。
敌人既然会派出战车,车顶就不会忘记架设一门加特林,再配合一两门火箭炮,在金属风暴的火力覆盖下,两人插翅难逃。
“你出门都不带武器的吗?背包里装的是什么?”李居胥想到了唯一的变数,背包。
“几件洗换的衣服。”女子轻描淡写。
李居胥顿住了,抓住拉链的手停了足足三秒钟才拉开,吊带、小裙子、丝袜等贴身衣物,姹紫嫣红,性感诱人,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他不甘心,反复检查了三遍,除了衣服还是衣服,衣服也只是简单的衣服,没有任何特别,如果非要说特别,就是这些内衣很贵,布料柔软,摸着很舒服,都是大品牌,普通人买不起。
“你也是弃子?”李居胥把背包丢还给了女子,这分明就是一个推出来吸引火力的,真正的物品,多半已经通过其他路线转移走了。
“我们不一样!”女子语气平静。背起了背包,不得不说,这包天生就该在她身上。没有背包时候,前凸后翘,是性感火爆的少妇,背上背包顿时成了可爱的俏皮少女,略带叛逆,向往风一样的自由,李居胥头一次发现一个背包竟拥有改变气质的力量。
“哪里不一样?”虽然女子很漂亮,怎么都看不够,但是李居胥窝着一肚子气,没心情欣赏美丽的风景。
“我是主动的。”女子道。
“……”李居胥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1100米了!”女子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伸出的镜片,突然,她猛地缩回了手,几乎同时,一颗子弹射在岩石上,打下来一块人头大的石片。
“我要你吸引狙击手的注意力!”李居胥的眼神冰冷,女子没有犹豫,摘下头盔,从岩石的一侧刚伸出去不到三秒,头盔上多了两个弹孔。
李居胥从岩石后探出了脑袋,举枪、瞄准、开枪一气呵成,闪电缩回岩石,相隔一秒的时间,两发子弹从他刚才蹲着的位置掠过,打在不远处的一块巨石上,打出了两个碗口大的坑。
“1个!”女子透过碎镜片看的清楚,扛着火箭弹之人爆头,这一枪干净利索,一般的狙击手没这水平。
“狙击手在靠近,我要你找出他们的位置。”李居胥却没有丝毫自得,狙击手不除,他随时都面临死亡,就算所有的敌人都死了,只要狙击手还在,他们就不算安全。
女子继续以头盔诱敌,狙击手明知是诈,还是忍不住开枪,李居胥抓住机会,狙杀了一个扛着冲锋枪的敌人。不过之后,狙击手就学聪明了,不理会女子,专门盯着他,他冒险又射杀一人,自己也受伤了,一颗子弹擦着头皮掠过,带走了一块头皮,一下子变成了秃头。
“你没事吧?”见到他头上鲜血淋漓,女子吃了一惊。
“你手臂要不要处理一下?”李居胥拿出纱布之类的急救物品,先是给自己头上包扎了一下,然后丢给她。
“你是想让我出去诱敌?”女子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的手臂折断,奔跑时候会晃动,影响速度,绑起来能增加活命的机会。
“做好准备了告诉我一声。”李居胥也在做准备,心理准备,在两个一流狙击手的围剿下,他每次反击的时间只有3秒,3秒内,需要完成观察、瞄准、射击,即使顶级狙击手都未必能做到,他必须做到,否则就是死。
女子手臂的伤需要的是板子、石膏,但是现在条件有限,死亡的威胁,顾不上许多了,女子忍痛把手臂绑好,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她一声都没哼。
李居胥默默计算敌人靠近的速度和方位,听见女子喊了一声‘可以了’,他立刻抛出了一把混合着石子的稻草,稻草飞上空中,立刻听见枪声响起。
“跑!”李居胥探出身体的时候大喝一声,枪口移动,停顿的瞬间,扣动了扳机,一个敌人胸口绽放出一朵血花。尖锐的破空声中,子弹从耳边掠过,他一动不动,瞄准了第二个敌人,一蓬火舌喷出,敌人的脑袋如同西瓜破碎,甩飞一米多远。
按照计划,李居胥这个时候要缩回岩石后面,然而,动作进行一半,他猛然停下,因为他找到了其中一个狙击手。眼神一刹那变得前所未有的明亮,大脑冷静无比,一秒的时间,他完成了从瞄准到射击。
砰——
他缩回了岩石后面,看着肩膀上子弹掠过的血痕,肌肉情不自禁地颤抖,此时才感到后怕。七八米外,脚卡入缝隙中的女子以为自己要死了,然而预想中的子弹没有出现,她忍痛拔出了脚,一个翻滚缩到了最近的岩石后面,翻滚的时候压到了断臂,疼得脸都白了。
李居胥没有探头查看,但是他已经知道结果了,那个狙击手死了。这种感觉很奇妙,如同经验丰富的厨师,随手放盐,不用尝试,也能知道咸淡适中,恰到好处。女子能活下来,也能佐证他的感觉是对的。
战车在视野中扩大,经过改装的战车宛如钢铁巨兽,狰狞恐怖,车顶上,加特林散发着冰冷的杀机,隔着老远,依然给人无尽的寒意。身材高大的男子眼神如刀,没有一丝感情,他的边上,缓缓站起来一个穿着迷彩服的壮汉,壮汉的肩膀上,扛着一个火箭筒。
李居胥的汗毛竖起来了,抓着NC-22狙击枪的手因为太用力,指节都白了,他冲着女子喊道:“自求多福了!”
“等等——”女子突然出声。
已经准备起跑的李居胥停止动作,不解地看着她。
“第二个狙击手在11点方向,距离大约1500米,你解决他,我解决战车。”女子快速道。
“你解决战车?”李居胥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数到三!”女子的头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遥控器。
“……”李居胥背后惊出了一身冷汗,他还是小看这个女人了,他以为已经完全拿捏住对方了,没想到,人家还有后手。
4 第4章、反杀(下)
“3,2,1!”女子见他明白了,也不废话,直接按下了红色的按钮。
此时,战车恰好从倒在地上的战地摩托车边上经过,车顶上,加特林已经抬起来了,火箭炮也瞄准了乱石堆,一侧挂着的机枪手蓄势待发,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乱石堆上,谁也没想到,爆炸来得如此突然。
轰隆——
惊天动地的爆炸让战车横飞数米,在地上翻滚了两圈才四脚朝天停下,饶是李居胥早有准备,也被这爆炸威力所震惊,他冲出掩体,第一时间锁定了11点钟方向,很幸运,视力好的优势再度发挥效果,一瞬间,他就看见了半蹲在岩石后面的狙击手,只露出半个脑袋,他瞄准对方的时候,恰好看见对方狙击手的视线从爆炸的方向收回,女子的一石二鸟起作用了。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所不同的是,李居胥扣动了扳机,而地方狙击手想要开枪的时候,已经晚了一步,子弹从左边太阳穴掠过,虽然只是蹭到了半公分,然而,那可是NC-22狙击枪,狙击弹附带的可怕力量直接扯碎了半个脑袋。
李居胥没再看狙击手一眼,冲出乱石堆的时候一枪狙杀了最后一个敌人,仅仅比女子晚了两三秒钟冲到战车前,却已经没他什么事情了。战车上的人,包括车内还没来得及冲出来的人,全部被女子射杀,枪枪爆头,无一例外,死了的人也没放过,头上补了一枪,女子做事狠辣且谨慎。
李居胥都不自信了,女子会不会冷不丁给他一枪,现在没有敌人的威胁,女子会不会把他视为威胁。
“帮忙!”女子把手枪插入腰间,冲着李居胥喊了一句。李居胥用力打开变了形的车门,在后备箱找到了起重器,把战车给顶回来了。女子爬上驾驶室试了一下,战车还能启动,就是武器系统用不了了。
“你来开车!”女子坐到了副驾位置上。
“我没驾照!”李居胥小声道,有些脸红。
“……我教你!”女子嘴角抽搐了一下,但凡不是左臂动不了,她都不会把驾驶权让出来。
“等一下!”李居胥跑向远处,女子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但是很快,她就有一种骂人的冲动,李居胥竟然去捡枪,他把死人的枪、子弹、火箭筒、匕首甚至防弹衣都没放过,一股脑儿全部搂回来了,背上背着,脚上挂着,怀里抱着,臃肿如熊,这当口儿,还有心情捡枪,女子无语至极。
“去哪里?”李居胥把所有的武器弹药塞进了后备箱然后兴奋地跳上驾驶室,他早就想学开车了,但是战车太贵,他根本没有触碰的机会。
“我去……你去哪里?”女子猛然意识到与李居胥不是同路。
“11号聚集地。”李居胥略微思索,9号聚集地是不能去了,雇主这会儿估计正等着他自投罗网呢,任务没有完成,去9号聚集地也是白搭,更何况,如今雇主要杀他灭口,押金什么的是不用想了,保住小命最重要。
这个时候,避开9号聚集地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的团队在11号聚集地,也能有所照应。
“正好,要路过11号聚集地。”女子很谨慎,没有说出自己去哪里。
李居胥很聪明地没有多问,在女子的指点下,他很快掌握了开车的基本技巧,其实,并不难,不理会交规只论操作的话,一点都不难,很快,他就开得有模有样了。
车子在旷野上狂奔,驾驶室内很安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李居胥脑子里想的是此行的得失,他是背着团队出来接私活的,本来以为凭借自己的枪法,一来一回,两天搞定,消耗一颗子弹,拿钱走人,任务难度不高,谁知道,竟然卷入了一场阴谋。
雇主压根就是把他当做死士使用,被动死士。不管他是否完成任务,都得死,任务中,两个突发的意外,打乱了雇主的安排。
他估计,按照原本的计划,应该是在他狙杀女子后,监视他的人第一时间把他狙杀了,一场完美的行动就此结束。结果,因为荒原烧铜头的干扰,他错过了最佳的狙击时机,没有在战地摩托车转弯减速的时候开枪,监视他的人,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处理。
这是第一个意外,而第二个意外则是监视的人以为他要放弃的时候,他却在目标超出了有效射程之外开枪了,且不可思议地击中了目标。开枪后,他就闪电离开了狙击点位,瞄准他的狙击手无法锁定他,监视他的人以为被发现了,却不知道他是为了躲避荒原烧铜头。
李居胥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这是一场阴谋,没有一点心理准备,自然不可能关注身后,所以丝毫没有察觉被监视跟踪,他是在与女子交谈后推算出来的,心里有了疑虑,加上狙击手本来的敏锐感觉,立刻从周围的环境中发现了蛛丝马迹,他庆幸自己发现的早,如果反应迟钝一点,敌人潜入了安全距离,他就插翅难逃了。
这一次任务,可谓多次在生死边缘徘徊,现在暂时安全,但是他心中清楚,这件事没完。雇主知道女子没死,大概率是会继续追杀,雇主知道他没死,大概率也是会杀他灭口的,到目前为止,他依然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雇主不会这么想。
也许在上位者的眼中,他就是一只小蚂蚁,踩死他,上位者是不需要花费脑细胞纠结的。
“你是猎人?”女子冷不丁冒出来一句,打破了沉默。
“……是!”
“你很需要钱?”女子又问。
“嗯!”
“有没有兴趣跟着我,不管你之前收入多少,我出双倍的薪酬。”女子看上了李居胥的狙击能力。
“没兴趣!”李居胥拒绝的很干脆,甚至没有考虑一秒钟。
“3倍!”女子盯着他。
李居胥这次连话都懒得说了,专心开车。女子没再加码了,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没有询问原因,驾驶室内再次陷入了沉默。
轰隆——
爆炸的火光从车底绽放,战车腾空而起三米多高,连续两个翻滚重重砸在大地上,车窗玻璃在一瞬间全碎,战车竟然没有解体,质量相当过硬。犹如棕熊一般健硕的迷彩服男子如同下山的猎豹在大地上留下一条虚影,眨眼间已经靠近战车,抬手就是一梭子子弹打在驾驶室内。
哒哒哒哒……
5 第5章、蓝蝎子(上)
子弹打在驾驶室内迸射出一连窜火花,迷彩服探头一看,迅速缩头,一发子弹擦着头皮掠过,帽子上多了一条弹痕。
砰,砰,砰……
迷彩服在地上连续翻滚,快如闪电,六颗子弹追在身后,无一例外全部落空,仅差一点点,可是就这一点点,让迷彩服成功躲到了战车的另外一边,伸手在腰间一抹,手上多了一颗手雷。
手雷抛入了车厢内,迷彩服还没来得及逃离,手雷已经被拍出来了,车内的人反应快得惊人。
轰隆——
手雷在半空中爆炸,及时钻入车底的迷彩服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爆炸产生的气浪沉重如小山,他如同壁虎从车底的另外一个方向翻出,左右手各自持着一挺机枪对着战车无差别扫射,子弹在车厢内乱飞,如此密集的射击,就算是一只老鼠也该射死,但是迷彩服并不放心,弹夹清空的一瞬间,手枪插入腿间枪套,手上多了两颗手雷,熟练地单手去掉保险栓,就在他要抛出去的时候,震耳欲聋的枪声从车内传来。
迷彩服的战斗经验极为丰富,在看见车厢内的火光冒出时候就意识到不妙,他连手雷都来不及丢弃,用尽全力朝着边上扑倒。
砰——
足以抵挡普通机枪扫射的车厢上多了一个弹孔,迷彩服横飞十几米,重重摔在地上,浑身是血的李居胥拿着一把手枪从战车内蹿出,刚刚瞄准,迷彩服一个翻滚闪电缩到了土坡后面。
“见鬼了!”李居胥怒骂一声,虽然知道车厢的厚度卸掉了狙击枪一半的威力,也看见了迷彩服穿着厚重的防弹衣,可是,剩下的力量打在身上依然如同小车碰撞,换成普通人,直接就五脏六腑破碎大出血死掉了,迷彩服落地一秒就能缓过气来,简直非人类。
此人的强大让李居胥意识到自己大意了,应该抱着狙击枪的而不是拿着一把小手枪。狙击枪太重了,在追求速度的时候,无疑是手枪最方便。他的脑袋里面闪过很多念头,速度却不减反增,他很清楚,后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倒回战车拿狙击枪是不现实的,冲上土坡就是两个点射。
泥土上出现两个弹孔,迷彩服不见了,巨大的寒意笼罩李居胥全身,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朝着边上用力一扑。
轰隆,轰隆!
手雷在他刚才站着的位置爆炸,也幸亏迷彩服没办法预判他躲闪的方向,否则这一下绝对要玩完。手雷在土坡上爆炸,李居胥趴在了低处,恰好避开了手雷的杀伤角度。耳朵还在轰鸣,李居胥的汗毛却竖起来了,他用尽全力在地上翻滚。
砰,砰,砰!
子弹追在屁股后面,前面三枪都落空,第四枪擦过身体,手臂上少了一块肉,李居胥情不自禁身体一僵,却不是因为手臂上的伤口,而是大腿被凸起的一块岩石硌了一下,巨大的疼痛差点让他憋气,速度不可避免慢下来,他心感不妙,忍着剧痛,凭着直觉对着身后连开数枪。
砰,砰,砰,砰!
李居胥知道没有打中对方,不过,总算干扰了迷彩服的射击节奏,枪声停止了,迷彩服躲起来了。他借机调整身体方向盯着土坡的另外一面,没有看见迷彩服,但是他确信,对方就在那里趴着,只要他冒头,对方绝对会第一时间把他爆头,迷彩服得枪法精准的可怕。
在遍地砂石的地上缓缓蠕动,李居胥再一次后悔没有拿上狙击枪,突然,他似乎想到什么,余光扫了一眼战车,心中有了决定,深吸一口气,捡起地上一块颜色偏黑的石头用力丢了出去。
“草!”
已经举起了枪准备瞄准的他想骂娘,就在他丢出石头的时候,迷彩服也丢出了一件东西,手雷。他用的是诈术,对方直接上真家伙。
在死亡的危险下,体内涌出一股力量,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冲出低洼处,纵身一跃,还未落地,爆炸已经响起,一股气浪撞在后背上,即使穿着防弹衣,后背依然在一瞬间失去了感觉,他忍着头昏脑涨举起了手枪,恰好看见瞄准了他的迷彩服的右手炸开。
变形的手枪、碎肉、碎骨、血液在空中四溅,是女子,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女子抓住了机会,不过,就是准头差了点,如果爆头,战斗就结束了。
普通人手掌被打烂,怕是立刻疼得失去战斗力,迷彩服是经过专业训练过的人,他近乎猎豹冲刺的速度避开了女子的第二枪,S行的走位躲开了李居胥的连续射击,不过,他的点射也全部落空,没有打中李居胥,两人的弹夹几乎同时清空。
迷彩服废了一只手,按说,李居胥应该近身肉搏才对,可是对比了一下体型,李居胥果断拉开距离,迷彩服却在这个时候猛地加速,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李居胥闪电出拳,迷彩服格挡,拳头与手臂碰撞,李居胥只感到击中的不是手臂,而是一根钢管,实心的。
酸麻的手臂荡开,下一秒,被他锁住了喉咙,迷彩服的手臂如同亚马逊的森蚺,他怀疑就算是一棵树也能在刹那勒断,他两只手死死顶住迷彩服的手臂,却好似推着一辆踩足了油门的汽车,压根不是对手。脖子越来越紧,他强忍窒息的痛苦,双脚反绞迷彩服的腿,同时背部用力一顶,企图把迷彩服摔倒,剧痛传来,迷彩服纹丝不动,反而是他的两只脚几乎折断。
这哪里是个人,简直是钢筋。
大脑缺氧导致眼前一片模糊,李居胥凭着感觉抓住了迷彩服的另外一只手,没了手掌的胳膊,用力一捏,迷彩服全身在一瞬间僵硬,疼痛的刺激让他的力量反而爆发了,勒住脖子的手臂猛力收缩,差点把李居胥的脖子勒断了。千钧一发之际,一声枪响,迷彩服重重倒下,女子赶到了。
李居胥看不见情况,听声音,迷彩服中弹的是脚,就不知道是左脚还是右脚。只感觉被迷彩服缠住了身体快速在地上翻滚,迷彩服的战斗经验丰富无比,翻滚的状态,逼得女子无法继续开枪,除非女子不在乎他的死活,想到两人那不稳定的关系,他的心瞬间提起来了,站在女子的角度,这个时候开枪是最佳的选择。
6 第6章、蓝蝎子(下)
站在女子的角度,他和迷彩服同时死亡,可以避免一切麻烦,换成是他,都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没有听见枪响,却听见了女子的夹杂着痛苦的闷哼,接着迷彩服停止翻滚,淡淡的香气传来,是女人的味道。
迷彩服粗重的呼吸声停止了,心跳却在加剧,同时,他的手臂在收缩,李居胥什么都看不见,却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迷彩服被锁喉了,他被迷彩服锁喉,迷彩服被女子锁喉。
迷彩服一只手能用,女子也是一只手能用,而他两只手完好的,情况却是最差的,猛地想到迷彩服还有一条手臂,手掌没了,但是手臂还在,受过严格训练的人,这种情况是还有战斗力的,果然,他的念头刚冒出来,就感觉迷彩服没了手掌的手臂开始发力。
“真当小爷是软柿子吗?”巨大的屈辱感让李居胥再次爆发出一股力量,一张纸牌出现在指间,纸牌本是没有杀伤力的,不过,当速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可以洞穿木板的,李居胥功力太浅,洞穿木板做不到,但是划破皮肤还是勉强可以的。
纸牌化作一抹闪电精准地划过迷彩服断了手掌手臂的内侧,迷彩服瞬间失去了对手臂的控制,他目光向下一扫,手臂内侧被划开了一道口子,口子很细长,只有一缕,但是很深,大动脉以及经脉断了,鲜血嗤嗤飙射出来。
意识到不妙的他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全身的肌肉紧绷,坚硬如铁,就在此时,一抹白光闪过,李居胥射出了第二张扑克牌,精准无比滴切开了他的一双眼球。迷彩服眼前顿时一片漆黑,剧烈的疼痛让他鼓起的力量在一瞬间泄气,女子抓住机会,腰臂合一,用力一扭。
咔嚓——
迷彩服的脖子断了,瞬间毙命,手臂依然紧紧勒住李居胥的脖子,李居胥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手臂掰开,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如同溺水之人。
足足过去一分多钟,他才缓过劲来,起身后,才意识到为什么女子坐着不动,女子的情况比他还要糟糕,大腿血肉模糊,红色的皮裤烂了一个大洞,伤口坑坑洼洼,分明是迷彩服的断掌造成的,他的反应还是慢了一步,迷彩服实际上已经开始了反击。
女子也真是坚强,一声不吭。
“还好吧?”李居胥蹲在女子面前,仔细检查了伤口,还好,只是皮肉伤,并未伤到骨头,否则就麻烦了。
“死不了!”女子的脸色很白,没有一点血色,嘴角、耳朵的血迹并未擦拭,看起来有些恐怖。这是战车经过地雷时候爆炸震伤的,李居胥的情况其实是一样的,地雷的威力太大,即使有战车缓冲了一下,冲击波依然不是肉体能够承受的,他双手完好,及时控制了身形,女子只有一条手臂能用,吃了亏,受伤比他重。
“你等一下。”李居胥回到战车上寻找药品,并尝试启动汽车,惊喜地发现,战车竟然还能开,也是这个时候,他才注意,轮胎竟然是实心的。这质量,杠杠的。
快速把驾驶室的玻璃碎片清理了一下,然后把女子抱回车上处理伤口,在女子休息的时候,他返回战斗的地方打扫了一遍战场,迷彩服的防弹衣、武器这些可都是好东西,每一样都用得上,此外,他射出去的两张扑克牌要收回,作为一个合格的狙击手,不能留下任何痕迹在战斗过的地方。
再次上路,李居胥开得很谨慎,目光警惕。
“开快点,放心,没有埋伏了。”副驾驶闭目养神的女子突然开口,声音很弱,似乎刚才的战斗消耗了她所有的体力。
“你怎么知道?”李居胥好奇地看了她一眼,休息了一会儿后,她的脸色好了一些,眉宇间的痛楚也没那么浓了。
“迷彩服是蓝蝎子的成员。”女子道。
“……这代表什么吗?”李居胥不解。
“你不是猎人吗?连蓝蝎子都不知道?”女子睁开了眼睛,奇怪地扫了他一眼。
“很了不起吗?”李居胥很心虚,没好意思说自己虽然混迹猎人多年,依然只是业余的。
“蓝蝎子是最顶级的猎人团队之一,每个成员的手腕上都纹着一只蓝色的蝎子,如果不是你那一枪让他受了内伤,我们两个人都得死。”女子淡淡地道。
“我说他的手臂上有纹身呢,还以为是混社会的。”李居胥也注意到了蓝蝎子,却不知道代表着什么。
“蓝蝎子都很自信,也很自傲,既然接了任务,就不会允许其他人来,否则就是看不起蓝蝎子,所以后面不会有其他人出现了,不过,以后你就要小心了,蓝蝎子的报复心很强,或许会找到你的头上。”女子提醒。
“我知道你肯定是大人物,能不能先把蓝蝎子给灭了,让我以后避免麻烦?”李居胥问。女子闭上了眼睛,不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蓝蝎子这么容易被灭就不是蓝蝎子了。
战车陷入了安静,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从白天到黑夜,再到白天,果然没再遇上埋伏以及危险。李居胥的车技大有长进,已经能够保持95km/h的速度,傍晚时分,11号聚集地出现在视野中。
“要不要进去休息一下?”李居胥把车停在路边上,这是两天来,他第一次开口,声音带着一丝期待。
“就在这里分别吧,战车我开走,如果给你,会招惹麻烦。”女子睁开美眸,透过车窗远远地看了一眼11号聚集地巍峨的城墙,休息了两天,她的状态恢复的不少,双目有神。
“保重!”李居胥心中可惜,但是他知道女子说的是实话,没有战车,他还能隐藏身份,有了战车,雇主想要找他,将没有任何难度。
从后备箱把捡到武器弹药搬下来,关上后备箱的门,示意女子可以走了。战车是不用想了,这些武器弹药,总算能补偿一点心理上的安慰。
战车启动,走了大约二十多米,女子那张美绝人寰的脸从窗口探出来,丢下了一句话。
“我叫陆葳语,你叫什么?”
“李居胥!”李居胥脱口而出。
“我记住你了!”战车猛然加速,绝尘而去,在地上扬起一条长长的灰尘。李居胥看着消失在夜幕中的战车,竟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
7 第7章、圣母心
11号聚集地以西约180公里,血狼峡谷。
枯草如戟,岩石如铁。
一支8人小队沿着峡谷小心穿行,队长曹刚是年纪最大的一人,今年39岁,还差一个月就要进入不惑之年,队里唯一的女成员是曹刚追求了三年方才修成正果的女友王晓欣,年芳25,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皙,样貌水灵,是队伍里的医护,曹刚与她可谓老牛吃嫩草,对她爱到骨子里,李居胥是队伍里年纪最小的一个,这支没有名字的队伍就是他长期效力的组织了。
距离接私活已经过去了五天,回到聚集地,他哪里都没有去,专心养伤。虽然如此,身上的伤,还是没好利索。队长接到了任务,这属于正式工作,他必须参加。一顶鸭舌帽压住了秃头的地方,从外表,是看不出他受过伤。他也没告诉其他人,毕竟私活不光彩,曹刚没有明确禁止,但是肯定也不会支持的。
“啊——”
突然,一声轻微的呻吟声从乱石中传来,走在最前面负责探路的猴子立刻发出警示。
“有情况!”
队伍唰地一下散开,各自寻找掩体藏好,等待了几秒钟,却没有动静发生。
“猴子!”曹刚盯着乱石的方向。
猴子明白曹刚的意思,离开掩体小心翼翼地朝着呻吟声发出的地方靠近,队员们都紧紧盯着,李居胥半蹲在一块半人高的岩石后面,狙击枪跟随猴子的脚步移动,作为队伍里面唯一的狙击手,他负责远程压制。
万兽星球生活着数以亿计的野兽,凶残狡诈,危险无比,在万兽星球,睡觉都得睁着一只眼睛,稍不留神就会被吃得尸骨不存,无数先辈用鲜血和生命为后来者总结出了一条最朴实无华的经验:小心驶得万年船。
穿过一堆一米多高的乱石,猴子在缝隙之中找到了呻吟声的源头,稍加查看后他原路返回。
“是一个独行侠,被血狼追击的时候不慎从上面摔下来,两条腿和一条胳膊废了,肋骨至少断了四根,所幸背包护住了脑袋,没有当场丧命,已经过去六个小时,也快到极限了。”
“独行侠?”队伍里的进攻手之一的野猪对这个身份很在意。
“从包裹的大小来看,此人没有撒谎。”猴子对自己的判断力很自信,如果是队伍,物资一般是分散携带,避免一个人的包裹太重影响行动。粮食、武器、水、应急物品、衣物……这些是外出狩猎必备的物品,也只有独行侠会一人背着,因为无人分担。他们八个人的队伍,物资总重量接近400斤了,每个人负重50斤,刚刚好,如果压在一个人身上,就算背得起来也失去了行动能力。
大家看向曹刚,孤身一人,身受重伤,还是在荒无人烟的野外,简直是上天送上门来的馅饼,不过,这样做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如果被人发现,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收益很高,风险也很高。
曹刚则是转头看向不远处的李居胥,眼神询问:“夜枭?”
“没发现异常,不过,有两个地方是死角,不好说。”李居胥除了负责远程火力压制,还兼哨兵模式,夜枭是他的外号,猎人一般都喜欢给自己取个外号,以避免真实身份暴露。
“猴子,猎狗!”曹刚喊道。
猴子与另外一个队员会意,立刻按照李居胥的指示前往两个死角的位置查看,一个是半山腰,那里有一个洞穴,黑黝黝的,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峡谷对面,有大块的岩石阻挡,极易藏人。
等待的过程中,其他的队员并没有放松,观察四周,时刻准备战斗。在万兽星球,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这个受伤的独行侠可能是馅饼也可能是诱饵,他们队伍想吃馅饼,但是绝对不想成为他人的猎物。不多时,猴子和猎狗打出了安全的手势。
曹刚眼中闪过一抹狠辣,正要下达指令,突然,王晓欣似乎明白了什么猛地质问:“你们想干什么?这是违反《星际条约》的,他是人,是我们的同类,他受伤了,危在旦夕,我们应该帮助他!”
李居胥呆住了,队员们也呆住了,曹刚也呆住了,愣愣地看着王晓欣。这是成年人说的话?该不会是反话吧?
“《星际条约》第十一条,遇到受伤需要帮助的人,我们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你们不会忘记了吧?曹刚,你是答应过我的,做个遵纪守法的人。”王晓欣盯着曹刚,义正言辞。
野猪立刻就要说话,被边上的鼓手拉住了,鼓手看着曹刚,看他如何应对。他们这个团队之前的医务兵是个男的,是个老头,在一次任务中丧生,恰好王晓欣被曹刚持之以恒和不计成本的付出所感动,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她是医务工作者,曹刚就邀请她加入团队,这对团队来说是一件好事,于是全票通过。
王晓欣加入团队已有三个月时间,不过,这三个月来,任务比较少,大家仅仅出了两次任务,配合的都不错,这是第三次,谁也没想到,因为一个受伤的人,王晓欣竟然会生出与队员们不同的意见。
“晓欣,这里是野外,没人知道的。”曹刚说话有些结巴,浑然没有对成员下达指令时候的果决。
“野外怎么了?野外就能违法乱纪?野外更要洁身自好,只有每个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才能变得更美好。”王晓欣的眼神明亮有神,脸上似乎闪耀着圣洁的光辉。
“我们做任务是求财,如果我们没有从这里经过,此人用不了多久就会死亡,他身上的东西也是会被其他人捡走的,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我们拿了。”曹刚试图说服王晓欣。
“他还没死,他还活着,他还有救。”王晓欣的声音很大,灼灼的目光让曹刚莫名心虚。
“他的这种状态,很快就会死了。”曹刚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
“我们可以救他。”王晓欣认真道。
“他与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并不认识他。”曹刚的压抑着心中的不满。
“他是人,我们的同类,我们有义务救他,就算没有《星际条约》,那也是一条生命。”王晓欣不容置疑道,神态坚定无比。队员们没有开口,但是表情都是不悦的。
8 第8章、陷阱
“你都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贸然相救,说不定他恩将仇报呢?”曹刚有些生气了,但还是压着。
“曹刚你怎么是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你让我感觉很陌生。”王晓欣也生气了。
“不是,我的意思,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没有一定说他是坏人,我们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曹刚顿时就软下来了。
“我们也会遇上困难,我们面临死亡的时候,也是希望有人伸出手帮一帮,而不是冷漠地视而不见,更不是落井下石,不是吗?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在这个时候伸出援手,曹刚,我希望你是有大爱的人,而不是像别人一样,自私自利,那样的话,会让我觉得自己看错了人。”王晓欣的语气有种决绝的味道。
“好吧,希望这个选择不是错误的。”曹刚在王晓欣锐利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答应了王晓欣的救人要求。
“队长,这不符合规矩。”野猪急忙开口。
“诸位兄弟,晓欣也是我们的成员,她第一次提出要求,希望兄弟们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计较了。”曹刚对王晓欣委曲求全,对其他人可就不是这么好的语气了,尽显团队长的威严,成员们虽然心中不愿意,却也不愿意伤了和气,不过,李居胥却抛出了一个问题。
“带着一个伤员,任务就没办法完成了。”
曹刚眉头一皱,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任务最重要,可是,一个断了腿的伤员,带着一起上路,不现实,放在这里,也至少要一个队员照顾,也不合适。
“我先给他处理伤口,其他的事情,后面再说,说不定情况没有那么糟糕。”王晓欣开口了。
李居胥不说话了。
王晓欣见没人开口阻拦,提着医疗箱,来到伤者的地方,曹刚不放心,紧紧跟着,其他人虽然不情愿,但是还是全神戒备,多年的狩猎经验让他们把小心谨慎融入到了骨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敢放松警惕。
乱石上还有血迹,伤者应该先砸在石头上,然后滚落缝隙中,李居胥看了一眼山崖,差不多四十五米,十五层楼那么高,摔下来竟然没死,命还真大,虽说背包充当了缓冲,但是此人的运气也是真好,忽然,李居胥猛地意识到了什么,一瞬间,汗毛倒竖,也顾不上暴露,高声大喊:“队长,回来,是陷阱——”
团队之间的合作,讲究的是默契,传递信息,自有一套熟悉的体系,通常是手势,比较急迫的情况则是各种声音,比如猴子叫、鸟叫等等,这种声音,团队自己人能听懂是什么意思,外人是不明的,最紧急的情况就是大喊了,已经顾不上暴露的问题了。
这个峡谷名为血狼峡谷,生活着大量的血狼,血狼的鼻子异常灵敏,能闻到10公里之外的血腥气。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外围,距离血狼出没的地方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李居胥印象中,是不超过10公里的,以血狼的性格,岩石上的血迹,它们是绝对没有放过的可能,更不用说伤者是被血狼追击摔下来的,四十五米的高度,血狼确实不敢跳下来,但是绕路的话,以血狼的速度,最多三小时就能到,伤者却说受伤时间已经五六个小时了,根本不合理,血狼可不会迷路。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陷阱,虽然一切都是猜测,没有实质上的证据,但是直觉告诉李居胥,这就是陷阱。
他提醒的同时,就地一滚,滚到了备用狙击点位,身为一个合格的狙击手,每到一个地方,第一时间必须找到最合适的狙击点位,之后,马上要预备2号点位,也就是备用狙击点,没有绝对安全的位置,狙击手如果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过长,就是找死。
几乎就在李居胥翻滚到备用狙击点位的同时,原来的地方冒起了一缕烟尘,地上多了一个弹孔,直径堪比食指。
李居胥背后一寒,12.3毫米穿心弹,这是他一直想买却舍不得买的子弹,他使用的是10.6毫米的独头弹,威力也是不差的,200米内,可以洞穿10毫米的合金钢板,但是比穿心弹,就弱了两个等级。
猴子的惨叫与曹刚的怒吼声先后响起,李居胥飞快瞥了一眼,猴子被人一刀从背后捅穿了心脏,眼见是活不成了,曹刚躲在一块巨石后面,发出愤怒的咆哮,原本的伤者突然没事人一般站起来了,王晓欣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他控制住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抵住了她的咽喉。
“立刻住手,否则她就得死!”杀死猴子的是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九的壮汉,他熟练地把猴子身上的装备卸下来,然后把猴子的尸体随手丢下山谷。
砰!
尸体砸在乱石上,血肉横飞,那一声撞击,如同巨石狠狠地砸在队员们的心上,所有人都红了眼,几乎把牙齿咬碎了。猴子风趣幽默,在队伍里是搞笑担当,人缘极佳,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他的死,对每个成员来说,不亚于亲人死亡。
“你们想干什么?”曹刚打了一个手势,让大家不要轻举妄动,他死死盯着山崖上的壮汉,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话问得就外行了,你说我们想干什么?”壮汉在丢掉猴子尸体的同一时间,竖起了一面巨大的盾牌,他整个人缩在盾牌后面,盾牌中央有一个拳头大小的玻璃,可以观察外面的情景。
李居胥只看了盾牌一眼,就放弃了狙杀此人的打算,这种盾牌的全称叫做聚乙纤维钢化盾牌,市面上的名字是15毫盾,意思是,15毫米以下口径的枪是射不穿的。至于大于15毫米口径的子弹,那已经不是枪了,可以称之为炮了,单兵作战基本上没人扛得起来。
李居胥把注意力放在对方的狙击手身上,那才是真正的威胁,此人不除,所有人头顶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至于王晓欣的生死,由曹刚和其他队员去操心,这是一种默契,也是一种分工。
9 第9章、飞石
根据枪声响起的方向以及弹孔的角度,李居胥判断出敌人在左侧悬崖上,居高临下,这对他们来说是十分不利的,左侧悬崖除了两块巨岩外,还有一片草丛,都能藏人,李居胥直接放弃了草丛,目光在两块岩石周围搜索。
不得不说,两块岩石的位置相当好,互为犄角,面对攻击,可以很轻松切换位置,立于不败之地。
李居胥能肯定敌方的狙击手就在两块岩石之间,并且正在注视着他们团队的一举一动,可是从他的角度,却无法看见对方,除非对方开枪,才会露出破绽。他压下心中的焦急,也不去理会曹刚与壮汉的谈判,一点一点排查,他一定要找出狙击手的具体位置,要不然,后果会严重。
在荒无人烟的野外,《星际条约》的约束力为零,他们打劫过其他的团队,也被其他的团队打劫过,这支团队最巅峰时期有三十多人,来来回回,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队友了,队长都换了四个了,他算是运气好的,不过,他自己清楚,他能活下来,不单纯是运气,也是因为他够狠,够小心。
打劫财物只是第一步,那是为了放松警惕,第二步就是杀人灭口,做了坏事的人,都是怕被惦记的,把敌人都杀了,那是最安全的做法。不管曹刚与壮汉谈判的结果如何,最后都是要生死相搏的,敌方的狙击手将会决定最后的结局。
李居胥来回找了几遍,始终没有发现敌方狙击手的身影,就在他不耐烦的时候,猛然想起了破空声夹在的那一丝杂音,如果是在两块岩石之间开枪的话,因为峡谷的地形,会形成回音,而杂音的话,则是子弹震荡空气,枯草发出来的声音。还没等到他求证,曹刚与壮汉的谈判结果出来了,曹刚为了女朋友王晓欣,当然,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的,他只会说为了队员安全,放下武器,认栽!
李居胥等团队成员就面临抉择了,要么听从团队长的话,放下兵器,要么不听团队长的话,叛出团队。毕竟,听从团队长的话,死亡的概率太大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没了武器,几乎等于死亡,但是,队员们在却没怎么思考就放下了武器。
《星际条约》不遵守,那是法律层面上的约束,团队,那是江湖之间的约定,失去信誉,以后就没法在江湖上混了,所以,队员们,哪怕是心中再不情愿,也只能把武器都放下。
“谢了!”壮汉的后面钻出来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抛了一根绳索滑了下来,走到队员们面前,把所有的兵器都收缴起来,不仅兵器收缴,还搜身,把所有的物资都搜走了,每搜刮一位,还笑嘻嘻地道谢,表情腼腆,略带一丝害羞。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他多单纯,可能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不好意思,可是,李居胥却知道,这只是此人的伪装,心里巴不得弄死他们呢。
只是他们的团队都是战斗经验的老猎人,虽然被迫放弃了武器,但是每个人的站位都在掩体后面,随时可以形成合围之势,除非,贼眉鼠眼有把握能一瞬间把他们都放倒,否则他不敢冒险,也用不着冒险,他这一方现在占据上风。队员们气得牙痒痒,却也只能忍着,他们更不敢冒险,他们处于劣势,平衡一旦打破,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他们全军覆没的概率很大。
每个人都在寻找机会,但是始终没有找到破局的点。
“你们的要求,我们都照做了,现在可以放人了吧?”曹刚忍着怒气盯着壮汉,壮汉倒是没有食言,对着伪装受伤的成员点了点头。
“美女,你是个大好人,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如果生活在和平年代,你一定会成为人人敬仰的圣女,可惜,这是个乱世,你的善心,生不逢时。”成员带着点惋惜,他伸出舌头,在王晓欣白皙的脸蛋上使劲舔了一下,眼中闪烁着贪婪与不舍,王晓欣紧紧闭上眼睛,吓得脸都白了。
“去吧!”
成员猛地用力一推,王晓欣站立不稳,撞向乱石,曹刚一直盯着王晓欣,见状立刻从掩体后冲了出来,速度如同看见了猎物的豹子,快得像一道影子,抱住王晓欣的前一刹那,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从手上射出,快如闪电,精准无误击中了伪装伤者之人的脑袋。
啪!
脑袋开花,这个敌方派出来伪装成诱饵的成员直挺挺倒下,石头的力道大得恐怖。这下不需要伪装了,从脑壳开裂的程度以及冒出带着脑浆的鲜血,基本上是活不成了。
曹刚能当上团队长,自然是有真本事在身的,他多次服用力量药剂,双手可轻松举起500斤重物,一手飞石更是他的拿手绝技,三十米内,百发百中,力道可碎六公分厚度的红砖。
曹刚抱住王晓欣就地一滚,闪电缩在两块岩石的缝隙之中,只听见啪啪两声,岩石上出现两个黑漆漆的弹孔,碎石纷飞。
一系列动作快如闪电,王晓欣惊魂未定,激烈的枪声响彻峡谷,其中夹杂着一声痛苦而绝望的惨叫,是猎狗,他与猴子分别去了探查可疑地点,因为在悬崖上,两人都是徒手攀爬上去的,当敌人突然发起攻击,他们是最被动的,没地方可以躲避,也没有多余的腾挪空间。
那个收缴武器长得贼眉鼠眼的男子一梭子子弹直接把他打成了筛子,从悬崖上坠落乱石之中。
“你们真该死!”占据绝对上风的情况下,还折损了一个成员,盾牌后面的壮汉怒了。拿出了三八式冲锋枪,对着乱石就是一阵突突,打得曹刚等一干成员只能死死缩在岩石后面,根本不敢冒头,这会儿别说手上没有了武器,纵然有武器,面对敌人居高临下的火力扫射,也没办法反击。
三八式冲锋枪是猎人最常用的武器之一,特点是射速快、子弹价格便宜,缺点是消耗弹量大,射程近,超过150米,基本上就没什么准度了,不过,三八式基本上用作火力压制,靠走量,压根也不需要准度,所以,这个不算缺点。曹刚的团队,野猪的武器就是三八式冲锋枪。
10 第10章、反狙
连续清空了两个弹夹,壮汉的怒气才消了不少,主要是他也清楚,敌人都在掩体的缝隙中,打不着,三八式无法穿透厚重的岩石,除非他下来,否则这个角度,打不着人。
贼眉鼠眼的男子倒是在下面,但是他忌惮曹刚那一手飞石,不敢靠近,他并不确定其他的成员是否还有什么绝活,所以,在开枪打死了猎狗后,他就把收缴的武器打包,向悬崖上攀爬。
他们的主要目的便是这些财物,如今目的完成,是否杀人,倒是非必须要做的事情,李居胥等人眼睁睁看着,却没有任何办法。头顶有壮汉的三八式,暗中还有一个狙击手盯着,此外,敌人是否还有成员没有出现谁也无法确定。
鼓手对李居胥打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让李居胥去取回备用的武器。除了王晓欣,其他的成员都知道李居胥有两把狙击枪,刚才贼眉鼠眼的男子只拿走了一把,李居胥已经提前把备用狙击枪藏起来了。
李居胥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这是他们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争取一下,这一年都白干了。只是,他能感觉对方的狙击手很强,不知道鼓手能否避得开,如果猴子还在,他的成功率要高上不少。
鼓手打出暗号,示意成员们注意,几乎同一时间,野猪和另外一位成员耗子扬起了大量的碎石尘埃抛向空中,影响敌人的视线,没有烟雾弹,只能就地取材,而曹刚则射出了两枚岩石,一枚射向壮汉,一颗射向贼眉鼠眼。
鼓手冲出岩石掩体,朝着贼眉鼠眼的方向以S型走位狂奔。子弹追在他的屁股后面,每每毫厘之差就要击中他,但是始终差了一线。曹刚的两颗飞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打向贼眉鼠眼的一颗,被贼眉鼠眼荡开绳索躲开了,但是打向壮汉的飞石却击中了三八式,壮汉估计也没料到飞石的力量如此凶猛,三八式直接脱手,掉在了地上,他的反应很快,不是弯腰捡枪,而是闪电拔出了腰间的手枪,抬手就是几个点射,把曹刚打的卷缩的岩石后面不敢冒头,第二轮飞石胎死腹中。
然而,壮汉终究是做错了,他把重心压在了曹刚身上,却没想到,真正的危机在李居胥身上。李居胥在鼓手冲出掩体的时候,注意力就集中在对面的崖壁上,狙击手开枪的一瞬间,他就确认了对方的位置,和他分析的一样,就是在草丛之中,他如同游鱼一般穿梭在乱石的缝隙之中,乱石的数量并不是太多,有高有低,有些不足以遮挡全身,但是总比没有的强。狙击手的第六感都是很强的,就在李居胥抵达埋藏备用狙击枪的位置,敌方的狙击手似乎察觉到了危机,放弃了鼓手,把目标转移到了他身上。
一瞬间,李居胥如坠冰窖,死亡的气息如潮水涌来,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强烈的危机感刺激下,他的神经变得异常敏感,头脑无比冷静,他仅用了零点零几秒的时间就判断出敌方狙击手还在瞄准状态,他还有时间,取枪、上膛、瞄准,一气呵成,从来没有一刻,他的动作如此快如闪电,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透过瞄准镜,他看见了狙击手的眼睛,从冷静到愕然,然后是惊骇——
啪!
狙击手的脑袋炸开,鲜血飞溅,眉心中弹,纵然是最厉害的医生也救不回来了。这一枪似乎一下子耗尽了李居胥全身的力气,以至于他整个人直接瘫软下来,狙击枪变得千斤重,差点拿不起来了,他知道这是精神大起大落造成的。刚才的一瞬间,精神和肉体高度紧绷,射杀敌人后,突然放松,肌肉脱力了。虽然他很想就这样躺在地上休息一下,可是战斗还没结束,队友们还在敌人的枪口之下呢。
他深吸一口气,恢复了几分力气,屏气凝神,耳朵竖起来,在壮汉打光手枪的子弹更换弹夹的空隙,闪电探出枪管,对着贼眉鼠眼就是一枪。
噗嗤——
子弹准确命中了绳索,贼眉鼠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他已经爬到了大约四十米的高度,差一点点就能翻上岩石台,结果重重摔了下来,以他的身手,断了绳索,他是有机会攀附岩壁稳住身体的,可是,他身上还绑着搜刮来的武器装备等财物,接近四百斤的重量呢,直接把他扯下来了。
砰——
贼眉鼠眼摔在乱石之中,身体直接变形,骨头不知道断了多少根,惨不忍睹,没有马上死亡,发出哎哎呀呀的痛苦呻吟,不过,从口中涌出的鲜血来看,也挨不了几分钟了。
壮汉对着李居胥连开三枪,可惜,李居胥在射击后,立刻缩回了脑袋,子弹击中了岩石,崩飞了不少碎片,却没能对他造成伤害。之后,壮汉就没时间针对他了,野猪、耗子左右迂回朝着贼眉鼠眼靠近,当然,他们不去确认贼眉鼠眼的生死的,他们是冲着武器去的,曹刚也趁机打出飞石,干扰壮汉的射击。
壮汉一个人要应付三个人,有些手忙脚乱,不过,他的枪法确实厉害,很快就把速度略微慢一点的野猪打伤,废了一条胳膊,眼见耗子已经靠近了贼眉鼠眼,一旦被他拿到武器,自己就没有任何机会了,壮汉直接丢了打光了子弹的手枪,快速弯腰捡起了先前掉落的三八式冲锋枪,就在他的枪口瞄准耗子的时候,眉心绽放出一朵血花,狙击弹强大的冲击力直接削飞了半个头盖骨,壮汉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朝后倒下。
周围再没传出什么动静,壮汉的团队总共只有四个人,没有其他人了,其实想想,4人才是合理的,但凡多几个人,也不用使诈了,提前埋伏的话,可以光明正大灭了他们的队伍,力量不足,才需要使用计谋。
耗子冲上去,扭断了还在呻吟的贼眉鼠眼的脖子,虽然他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但是只有死人才是没有任何危险的,耗子不想留下任何隐患。
这一战,虽然赢了,却没人高兴的起来,损失太大了。猴子、猎狗死亡,鼓手腹部中弹,野猪的左肩中弹,耗子的大腿被子弹蹭掉了一片肉,曹刚也受伤了,他是被子弹打飞的碎石削掉了半只耳朵,鲜血淋漓,看起来吓人,好在没有生命危险。
算起来,唯一没有受伤只有李居胥和王晓欣。李居胥用力过猛,靠在岩石上大口喘息,狙击枪抱在怀里,一刻都不离身,王晓欣则是受了惊吓,脸色发白,两只拳头紧紧地握着,娇躯微微颤抖。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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